建立综合国家统计系统的法案;规定协调、收集、管理和传播统计数据的机制;促进在个人、机构、国家和国际各级使用统计数据和信息;将中央统计局改组为赞比亚统计局并明确其职能;建立赞比亚统计局董事会并确定其职能;规定以透明和公正的方式编制和汇编官方统计数据;确保保护为统计编制目的而收集的个人数据;为规划目的而生产和使用统计数据和信息建立可持续的能力;确保统计机构之间的协调;实施联合国官方统计基本原则和非洲统计宪章原则;废除 1955 年人口普查和统计法和 1964 年农业统计法;并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或附带的格式化程序。由赞比亚议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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