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 年撤离者信托财产(管理和处置)法

相关行业:民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5年01月25日
疏散信托财产(管理和处置)法,1975 年内容部分。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董事会章程。董事会的职能。董事会会议。撤离者信托财产的归属。信任池。财产申报为避难者信托财产。信托池中的财产免于处理。验证某些转移。秘书的任命和职能。官员和工作人员的任命和职责。官员和工作人员成为公务员。管辖权吧。保护善意采取的行动。上诉。修订。移交案件的权力。限制的计算。上诉或修改的形式。主席等的权力,作为民事法庭。隐匿避难者信托财产的处罚。法院对违法行为的认定。追讨欠款。弹射。权力下放。由律师或代理人出庭。制定规则的权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27 28. 制定法规的权力。制定管理计划等。 超越其他法律。 29. 30. 31. 32. 33. 节省。废除。 1975 年疏散信托财产(管理和处置)法 1975 年第 XIII 号法案 1975 年 1 月 25 日,规定管理和处置附属于慈善、宗教或教育信托或机构的疏散财产的法案附属于慈善、宗教或教育信托或机构的撤离人员财产的管理和处置 1....
1975 年撤离者信托财产(管理和处置)法pdf预览版
1975 年撤离者信托财产(管理和处置)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