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持有 2021 年第 18 号金融部门公司 20% 以上的股份 1998 年金融部门(股权)法 致:Liberty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ABN 59 125 611 574 和附表中指定的其他人(申请人)自: A. 申请人已根据 1998 年金融部门(股权)法案(法案)第 13(1) 款向财政部长申请批准持有金融部门公司 Avenue Hold Limited 20% 以上的股份ABN 50 628 071 198(NOHC); B. 本人已考虑《2019 年金融业(股权)规则》规定的事项; C. 根据第 14(1)(b) 段,我对申请人和 NOHC,我,Trese McCarthy Hockey,财政部长代表,符合法案第 14A(1) 小节中的标准感到满意根据该法案,批准持有 NOHC 70% 股份的申请人。根据该法案第 16(1) 条,批准须符合附表中规定的条件。该文书自其制定之日起生效,并在该法案第 15A 条规定的期间内继续有效。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Therese McCarthy Hockey 银行部执行董事 解释 在本文中:APRA 指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金融部门公司具有该法第 3 条中给出的含义。相关持牌公司具有该法第 3 条中给出的含义。与公司有关的股份,具有该法附表 1 第 10 条所赋予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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