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12 月 20 日新版失踪人员名单总令的公告 根据 2002 年 5 月 24 日起修改失踪人员名单总令的一般行政法规第 2 条(BAnz. p. 12 021),总法令的措辞如下 2002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的版本中的失踪人员名单公布。新版本考虑到 1. 1978 年 6 月 6 日公布失踪人员名单总令(1978 年 7 月 4 日第 121 号法令)的版本, 2. 修改的一般行政法规2002 年 5 月 24 日关于失踪人员名单的一般法令 (BAnz. p. 12 021)。柏林,2002 年 12 月 20 日关于失踪人员名单的一般法令 1. 失踪人员名单指定如下 联邦司法部根据修订法第 2 条 5 公布的失踪人员名单在联邦法律公报第三部分,分类号 4017,出版的干净版本中失踪的权利。失踪人员名单根据需要出现,通常是每月一次。它细分如下 清单 A 禁令 清单 B 公众请求 附录 I 程序中的禁令和公众请求修改死亡时间的确定 清单 C 死亡声明 清单 D 关于确定死亡和死亡时间的决议 附录 II 取消和投诉程序中的修正决议和决议 连续编号的失踪人员名单版本包含发布日期以及在每个名单 A、B、C、D 和每个附录中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的具体公告他们所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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