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1 年 1 月 4 日的《联邦薪酬法》确定购买力补偿的一般行政法规 根据 2009 年 2 月 5 日发布的版本中的《联邦薪酬法》第 55 条第 (4) 款(Federal Law Gazette I p. 160) , 外交部发布了以下确定购买力补偿的一般行政法规 1. 根据联邦统计局公布的生活成本数据,支付机构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购买力补偿: 1.1用于确定购买力补偿的生活费用数字由联邦统计局根据附件中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公布,纯粹是通过比较价格。 1.2 如果国外就业地点的生活成本高于联邦政府所在地,并且通货膨胀率是正的,则购买力补偿设定为下一个可以除以五的较高数字。如果通货膨胀率是一个可以除以五而没有余数的数字,则购买力补偿设定在这个水平。示例 如果工作地点的购买力补偿设置为 0%。 H. 是固定的,联邦统计局使用数字 2 计算新的通货膨胀率,购买力补偿现在设定为 5%。 H. 修复。是 20 v 的购买力均衡吗? H. 如果联邦统计局计算出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的通货膨胀率为 9,则购买力补偿现在设定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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