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司法部和联邦司法部的一项服务 www.gesetzeiminternet.de 宝石镶嵌师职业培训条例(宝石镶嵌师培训条例)发布日期 02.04.1992 EdlStFAusbV 完整引用 Funote 宝石镶嵌师培训条例 1992 年 4 月 2 日(Federal Law Gazette I p. 782) 标题 本法令是《职业培训法》第 25 条所指的培训条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部长常务会议通过的职业学校培训条例和协调框架课程将很快作为联邦公报的补充出版。 (1992 年 8 月 1 日的文字证明) 介绍性公式 基于 1969 年 8 月 14 日的《职业培训法》(BGBl. I p. 1112)第 25 条,该法最后由该法第 24 条第 1 号修订1976 年 8 月 24 日 (BGBl. I p. 2525) 已更改,联邦经济部长与联邦教育和科学部长达成协议,颁布法令 1 国家承认培训职业 宝石镶嵌师的培训职业由国家。 2 培训期限 培训为期三年半。职业培训的主题至少是以下技能和知识:职业培训、培训公司的结构和组织、劳动和集体谈判法、职业安全、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的合理使用、机器的调试和维护运营资源的选择、准备、处理和储存工作和辅助材料,工作流程的规划,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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