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立陶宛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修正案12月14日不。 XI-1232 维尔纽斯(公报,2007 年,第 80-3214 号;2010 年,第 54-2644 号)第 1 条。立陶宛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的新措辞 修订立陶宛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并声明如下:“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立陶宛第一节总则第 1 条。法律的目的和目的 1. 本法的目的是为儿童建立一个满足儿童权利和合法利益以及公共安全需要以及社会化、教育为有行为问题的儿童提供教育和其他帮助,这将帮助儿童克服已形成的缺陷行为,培养有意义的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概念。 2. 本法规定了对儿童的最低和平均照料原则、对儿童最低和平均照料的措施、这些措施的任命、延长、变更、取消以及措施的转移的理由和程序对特殊教育机构的一般照顾或教育影响措施(以下简称教育影响手段) - 儿童社会化中心实施的最重要规定。第 2 条。本法的基本概念 1....
立陶宛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修正案pdf预览版立陶宛共和国最低和平均儿童保育法修正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