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 26 号高等教育法修正案旨在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修改 1997 年高等教育法,以修正某些定义;确保外国法人在南非提供的所有高等教育课程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确保高等教育机构只有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才能提供学位、文凭或证书; 1998 年技能发展法,以修改某些定义;就 QCTO 行政总裁的委任及工作人员调任及委任至 QCTO 作出规定;并进一步规范QCTO的组成; 1999 年《国家学生资助计划法》,以修改某些定义;以及 2008 年《国家资格框架法》,以便修改定义并删除另一个定义;修改该法案的适用,以要求共和国提供的所有资格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删除上述法案中对劳工部长的提及;并就与此有关的事宜作出规定。 1997 年《高等教育法》,以修改某些定义;确保外国法人在南非提供的所有高等教育课程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确保高等教育机构只有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才能提供学位、文凭或证书; 1998 年技能发展法,以修改某些定义;就 QCTO 行政总裁的委任及工作人员调任及委任至 QCTO 作出规定;并进一步规范QCTO的组成; 1999 年《国家学生资助计划法》,以修改某些定义;以及 2008 年《国家资格框架法》,以便修改定义并删除另一个定义;修改该法案的适用,以要求共和国提供的所有资格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删除上述法案中对劳工部长的提及;修改某些定义;确保外国法人在南非提供的所有高等教育课程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确保高等教育机构只有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才能提供学位、文凭或证书;修改某些定义;就 QCTO 行政总裁的委任及工作人员调任及委任至 QCTO 作出规定;并进一步规范QCTO的组成;修改某些定义;修改定义并删除另一个定义;修改该法案的适用,以要求共和国提供的所有资格都在国家资格框架中注册;并删除上述法案中对劳工部长的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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