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能源部门征税(修正)法案 条款安排 第 1 节。修正第 899 号法案第 4 节 2.修正第 899 号法案第一附表 1 能源部门征税(修正)法案,2017 年能源部门征税(修正)法案,2017 年法案修订 2015 年能源部门税法(第 899 号法案),废除第 4 条第 (2) 款的 (a) 和 (b) 段;规定降低公共照明和石油产品国家电气化计划的税率以及相关事宜。议会通过并得到总统同意 修正的第 899 号法案第 4 节 1. 2015 年能源部门税收法案(第 899 号法案)在本法案中被称为主要法案,在第 4 节第 (2) 小节中被废止修正(a) 和 (b) 段。修正了第 899 号法案的附表 2. 对主要法规的附表进行了修正 (a) 将第五行的公共照明税替换为:和公共照明税 对所有类别的消费者收取每千瓦时 3% 的电费 加纳电力公司、NEDCO、VRA 和其他电力供应商由交通信号灯、路灯、公共灯和高速公路消耗,以支持大都会、市政和区议会对交通灯、街道、公共灯和高速公路的投资和维护,并满足更换因撞车和跑电机而损坏的路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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